樂陞科技新聞稿 澄清8月1日新北市政府新聞內容不實之處

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後簡稱樂陞)今日再度發出聲明,關於8月1日新北市政府發出【樂陞科技未依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,新北市府即日起終止「碧潭有約」市有商場租賃契約】之相關新聞稿內容與事實不符,已嚴重影響樂陞科技之商譽及造成樂陞全體員工之心理恐慌,有其必要進行重大之事實澄清。

樂陞與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(後簡稱新北市經發局)間,因承租碧潭有約之漏水糾紛案,自樂陞103年遷入前即發生漏水情形,並影響公司之營業及承租商場空間的出租。103年至104年期間,已發生多次嚴重漏水事件,但樂陞仍準時繳付租金。兩年期間雖多次與新北市經發局反應,經發局各級主管也均表達願意協助修繕之意,但103年間市府只就零星幾處進行兩次便宜修繕,以傳統施打發泡劑的治標不治本方式進行處理,修繕結果完全未見成效,因此104年1月商請第三單位台北市建築公會進行漏水相關鑑定,104年10月鑑定結果顯示,漏水處已由原本30幾處增加為50幾處,有日增月益之姿。直至105年初,因長期漏水問題嚴重影響公司之營業,向新北市經發局申請緩繳租金,新北市經發局同意105年租金可延至漏水問題修復後支付,同意緩繳。

漏水問題延宕三年多未能修復,樂陞僅能與新北市經發局密切溝通,釐清修復時程及法律責任歸屬,期間召開會議不下二十次。對於106年上半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一事,在8月1日市府新聞刊出決議終止前一日,即7月31日,樂陞人員已先行補繳履保金之半數六百三十萬,並前往新北市經發局續行協商,並依新北市經發局之要求,在8月1日當日,交付切結書,切結在協商後於8月15日支付完畢。市府在協商當時,雖表明將協調管委會,並編預算加以修復,但市府於8月1日當日,隨即發新聞稿解約,勒令樂陞遷出。市府主管之新聞忽略協商事實,片面指稱樂陞未繳齊保證金,顯然誤導大眾視聽。

105年及106年間,新北市經發局派員共進行三次漏水修繕,其情屬實,但樂陞人員僅陪同確認修繕之完工,但並未進行修復之驗收。市府新聞稿枉稱已修繕完成並達合於使用收益之狀態,但觀之本次颱風之嚴重漏水,足證市府之新聞稿所言與事實不符。樂陞已備妥截至今年7月之各次漏水照片及影像紀錄,歡迎各媒體進行查證。本次尼莎颱風來襲,造成樂陞地下一樓辦公室半數空間均淹水至腳踝。市府卻以這次尼莎颱風造成兩棟建物中間滲水,屬公共空間非市府權責,推諉大樓管委會應該負責,完全不提身為房東之修繕義務。市政主管以不實新聞手法,推諉卸責,樂陞對此深表遺憾。

按照合約第七條及第八條之約定,履保金補繳因修繕議約而遲延,新北市經發局沒有解約權利。自行片面解除契約,並要求樂陞於一個月內搬離之事,於法無據,且違反合約之約定。市府若仍顢頇行政,強制將樂陞於8月底遷出現址,進而造成樂陞科技各項相關損失,樂陞將對市府進行相關民刑責任之追訴,以捍衛樂陞650名員工之工作權及數萬名全體股東之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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